关于工程类、权益类保证金自动清退功能上线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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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类、权益类保证金
自动清退功能上线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规范保证金清退程序,确保保证金清退工作的及时性,解决投标主体资金占用严重的问题,2021年12月30日后,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执行并发布公告的工程类、权益类项目,保证金退款模式改为默认系统自动清退。现将有关自动清退规则通知如下:
一、工程类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5天后,系统自动退回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
2.中标单位负责系统内上传合同,招标人在线确认5日后,系统自动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
二、权益类
1.成交确认书发布5日后,系统自动退回非竞得单位的保证金。
2.权益类保证金转成交价款,继续由各市(地)交易中心或自然资源局手动转价款。
三、异常情况处理
1.招标异常类招标项目,暂由代理机构手动进行所有投标单位保证金的清退。
2.暂缓清退:如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止退款的,代理机构可通过【保证金明细查询】中的“退款暂停”按钮切换退款模式为手动清退,后续由代理机构按照保证金退款节点进行手动清退。
备注:清退节点如遇节假日,因银行端可能出现的清退异常情况,系统自动顺延至工作日退款。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