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森工东京城林业局东部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信息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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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森工东京城林业局东部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QT0304G24121701X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林草局函〔2024〕1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龙江森工东京城林业局东部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50日内完成本项目。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项目结算审核。
2.5采购预算:参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文件进行取费,最高投标限价为文件规定取费标准的85%。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09月到2024年11月),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hljcyzb@163.com)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联系方式;(4)营业执照;(5)项目负责人证书;
4.3、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会展街46号驰永三楼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会展街46号驰永三楼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东京城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53-372064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会展街46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13039712169